标准早知道|噪声职业病危害新标准
《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指南》(AQ/T 4276—2016)解读
近年来,“职业性噪声聋”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在广东省东莞市,“职业性噪声聋”已逐渐取代有机溶剂导致的职业性中毒,成为职业病第一危害病种,占确诊职业病的一半左右。哪些工种易遭受“职业性噪声聋”的侵害,具体的噪声监测又该如何做,新的国家标准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什么是“职业性噪声聋”
职业性噪声聋是劳动者在工作场所中,由于长期接触噪声而发生的一种渐进性听觉损害,是噪声对听觉器官长期影响的结果,也是法定职业病的一种。工人长期接触85分贝以上的噪声容易出现职业性噪声聋。早期噪声性听力损失可有耳闷、耳鸣、头晕等症状。由于发病缓慢,未及时检查,很多工人直到听力大幅度损伤时,才意识到自己患上了职业性噪声聋。
行业与工种分布
存在噪声危害的行业和工种分布非常广泛。工作中噪声主要来自于机械加工业的下料、剪切、锻造、冲压,金属表面处理的抛光、喷砂、清理,热电厂的碎煤、球磨,水泥制造业的破碎、研磨,纺织业的纺纱、织造、制条,采矿业的凿岩、爆破、掘进等工种。有的机器噪声高达100分贝,长时间接触会对耳蜗的毛细胞造成损伤,从而引起永久性听力损伤。
噪声职业病危害新标准
国家安全总局于2016年8月29号颁布《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指南》(AQ/T 4276—2016),并由2017年3月1日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噪声的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价及风险管理程序、方法、内容等一般原则,给出了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指南。
本标准适用于产生生产性噪声的各类工作场所噪声职业暴露的风险评价及风险管理;适用于劳动者噪声暴露的危害程度及噪声防护措施效果的监测、评价、管理与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等。
噪声作业
存在有损听力、有害健康或有其他危害的声音,且8h/d或40h/w噪声暴露等效声级大于等于80dB(A)的作业。85 dB(A)为听力保护计划强制水平,80 dB(A)为听力保护计划行动水平。
噪声测量
劳动者职业暴露的噪声强度等效声级大于等于80dB(A)且小于90dB(A)的岗位,用人单位应每年对该岗位工作场所噪声及劳动者噪声暴露情况至少进行一次测量,劳动者职业暴露的噪声强度等效声级大于或等于90dB(A)的岗位,用人单位应每半年对该岗位工作场所噪声及劳动者噪声暴露情况进行一次测量。如果设备、生产工艺、岗位人员或者维护程序发生变化影响了噪声暴露水平时,测量应在发生变化的3个月内重复进行。 也就是要求对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进行精准的测试,使用SV104噪声剂量计,可以在兼顾个人剂量噪声测试的同时,进行声音注释和声音时间记录,将个人在工作环境中接收到的各种噪声逐一分析,精准的做出听力保护计划;
职业健康监护
听力测试应包括空气传导、纯音测听、听阈测量,测试频率至少包括 500 Hz、1000 Hz、2000 Hz、3000 Hz、4000 Hz 和 6000 Hz,应分别检测左右耳。必要时为了解更多的信息,也可对 8000 Hz 进行测试。 这也意味着需要在现场做测试期间,对不同频谱范围的噪声进行测量。而SV971声级计可使用频率范围为10Hz~20KHz,完全覆盖工作人员在环境中接收到的各个频率波段的检测要求。